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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表演专业校考内容

点击:120 时间:2024-12-31

25年湖南省表演校考专业

1.表演(戏剧影视)

2.音乐剧

3.表演(木偶)

 

 

1.表演(戏剧影视)

初试

1.录制内容(总时长在2分钟以内):

(1)考生信息(考生仅报身高、体重、年龄,不可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个人信息),录制时长建议在15秒以内;

(2)朗诵(自备故事、小说、散文或寓言均可),脱稿,录制时长建议在45秒以内;

(3)声乐(自备民歌、美声、通俗、音乐剧或歌剧唱段均可),录制时长建议在30秒以内;

(4)形体(自备舞蹈、体操、武术等均可),录制时长建议在30秒以内。

2.录制要求:

(1)场地空间中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形式);

(2)录制视频作品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

(3)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4)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的画面或声音;

(5)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

(6)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提供的示范视频及上述要求进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不符以上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纪违规处理。

3.注意事项:

(1)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环境要求安静;

(3)横屏拍摄,录制顺序依次为:考生信息→朗诵→声乐→形体;

(4)景别分别为:“考生信息”为中景(半身)、“朗诵”为中景(半身)、“声乐”为中景(半身)、“形体”为远景(全身);

(5)须穿纯黑色紧身练功服和纯黑色舞蹈鞋,不允许着裙装,不允许戴眼镜,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如因未注意上述事项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二)复试

(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复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

1.考试内容(总时长在6分40秒以内):

(1)朗诵:从六个命题中任选一个进行录制,完整地完成命题内容,录制时长建议在2分30秒以内;

(2)声乐:从六个命题中任选一个进行录制,完成命题歌曲中的某段落,录制时长建议在1分30秒以内;

(3)表演(自备):模仿2个人物形象,要求改变自己,形象鲜明,特征凸显,录制时长建议在2分钟以内;

(4)形体:根据提供的示范视频模仿展示,录制时长建议在40秒以内。

2.录制要求:

(1)场地空间中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形式);

(2)录制视频作品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

(3)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4)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的画面或声音;

(5)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

(6)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复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不符以上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纪违规处理。

3.注意事项:

(1)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环境要求安静;

(3)横屏录制;录制顺序依次为:朗诵→声乐→表演→形体;

(4)景别分别为:“朗诵”为中景(半身);“声乐”为中景(半身);“表演”为远景(全身);“形体”为远景(全身);

(5)考生须穿纯黑色紧身练功服和纯黑色舞蹈鞋,不允许着裙装,不允许戴眼镜,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6)如命题中有可选项,请考生在录制视频时,先报读所选择的题目。

如因未注意上述事项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三)三试

(满分100分,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公布为准。)

1.考试内容:

(1)表演综合考查;

(2)面试。

2.注意事项:

考生须穿纯黑色紧身练功服和纯黑色舞蹈鞋,不允许着裙装,不允许化妆,不允许戴美瞳,不佩戴眼镜,需束发,无刘海遮挡额头。

 

2.音乐剧

一、考试内容

(一)初试

(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示范视频可在小艺帮APP中查看。)

1.录制内容(总时长在2分钟以内):

(1)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仅报身高、体重、年龄,不可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个人信息),录制时长建议在15秒以内;

(2)语言:自备中外小说、散文、诗歌或寓言一段,脱稿,录制时长建议在25秒以内;

(3)演唱:自备歌曲一段(清唱、无伴奏),录制时长建议在45秒以内;

(4)舞蹈:自备舞蹈一段(舞种、风格不限,无伴奏),录制时长建议在35秒以内。

2.录制要求:

(1)场地空间中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形式);

(2)录制视频作品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

(3)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4)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的画面或声音;

(5)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

(6)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复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不符以上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纪违规处理。

3.注意事项:

(1)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环境要求安静;

(3)横屏拍摄,录制顺序依次为:考生基本信息→语言→演唱→舞蹈;

(4)景别分别为:“考生基本信息”为中景(半身)、“语言”为中景(半身)、“演唱”为中景(半身)、“舞蹈”为远景(全身);

(5)考生须穿纯黑色紧身练功服和纯黑色舞蹈鞋,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如因未注意上述事项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二)复试

(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复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

1.录制内容(总时长在5分钟以内):

(1)演唱:自备两首曲目,一首英文音乐剧曲目,一首中文曲目,两首曲目录制时长建议共4分钟;

(2)舞蹈:自备两段舞蹈片段,一段任何舞种风格的舞蹈片段,一段音乐剧中的舞蹈片段,两段舞蹈片段录制时长建议共1分钟。

2.录制要求:

(1)场地空间中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形式);

(2)复试演唱歌曲时,请考生自行准备歌曲的“钢琴伴奏”音乐,须用纯钢琴伴奏音乐,并使用音箱播放伴奏音乐,伴奏音量不得超过考生的演唱声音,以免出现听不见人声的情况发生,不得使用带有人声演唱的伴奏带;

(3)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4)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的画面或声音;

(5)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

(6)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复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不符以上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纪违规处理。

3.注意事项:

(1)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环境要求安静;

(3)横屏拍摄,录制顺序依次为:演唱→舞蹈;

(4)景别分别为:“演唱”为中景(半身);“舞蹈”为远景(全身);

(5)复试的舞蹈片段表演请自备伴奏音乐;

(6)男女考生须穿纯黑色紧身练功服和纯黑色舞蹈鞋,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如因未注意上述事项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三)三试

(满分100分,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公布为准。)

1.考试内容:

(1)演唱:自备一首有别于初试、复试演唱过的英文百老汇音乐剧曲目,考生必须自带纸质五线谱伴奏谱(考场配有钢琴伴奏);

(2)舞蹈:自备形体技巧展示;即兴形体模仿;

(3)语言:考生自备两段台词:

 ①外国话剧《玩偶之家》中任选一段念白

 ②中国话剧《家》中任选一段念白

(4)表演:即兴小品;

(5)英文个人介绍及现场口语交流测试;

(以上1-5项考试内容满分为90分)

(6)乐理考试:须在规定时间内于线上完成。(共10分)

2.注意事项:

(1)三试的演唱科目,考生必须自带纸质五线谱伴奏谱,考场配有钢琴伴奏;

(2)男女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允许化妆、戴首饰、戴眼镜,不允许穿演出服,须穿纯黑色紧身练功服和纯黑色舞蹈鞋;

(3)乐理科目考试具体要求详见复试榜单。

 

 

3.表演(木偶)

一、考试内容

(一)初试

(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示范视频可在小艺帮APP中查看。)

1.录制内容(总时长在2分钟以内):

(1)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仅报身高、体重、年龄,不可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个人信息),录制时长建议在15秒以内;

(2)自备台词(故事、小说、散文或寓言均可),脱稿,录制时长建议在45秒以内;

(3)才艺展示(木偶、皮影、戏曲、舞蹈、声乐、器乐、武术等,可选择一项展示),录制时长建议在1分钟以内。

2.录制要求:

(1)场地空间中严禁出现任何Logo、壁画、挂画等标记;

(2)录制视频作品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

(3)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4)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的画面或声音;

(5)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

(6)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提供的示范视频及上述要求进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不符以上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纪违规处理。

3.注意事项:

(1)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环境要求安静;

(3)横屏拍摄,录制顺序依次为:考生基本信息→台词→才艺展示;

(4)景别分别为:“考生基本信息”为中景(半身);“自备台词”为中景(半身);“才艺展示”为远景(全身);

(5)考生须穿纯黑色紧身练功服和纯黑色鞋,不允许戴眼镜,不允许穿演出服,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如因未注意上述事项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二)复试

(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复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

1.录制内容:

(1)命题单人小品:系统随机派题,根据题目独立构思,即兴表演(用行动来塑造人物形象),录制时长在3分钟以内;

(2)自备木偶表演:录制时长在3分钟以内。

2.录制要求:

(1)背景中严禁出现任何Logo、壁画、挂画等标记;

(2)录制视频作品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不可使用任何道具;

(3)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4)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的画面或声音,构思时间考生不得离开录制画面;

(5)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

(6)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提供的示范视频及上述要求进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不符以上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纪违规处理。

3.注意事项:

(1)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环境要求安静;

(3)横屏拍摄,录制顺序依次为:命题单人小品→自备木偶表演。景别均为:远景(全身);

(4)考生须穿纯黑色紧身练功服和纯黑色鞋,不允许戴眼镜,不允许穿演出服,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如因未注意上述事项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三)三试

(满分100分。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公布为准)

1.考试内容:

(1)物体戏剧表演:将物体扮成角色演绎故事,不少于3分钟;

(2)面试。

2.注意事项:

(1)男女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允许化妆、戴美瞳、戴眼镜;不允许穿演出服,须穿纯黑色练功服(无花色、无图案、无字母)、舞蹈鞋或运动鞋;

(2)考试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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